防逃機制 火速啟動/胡簽收傳票 嘀咕「這麼快」
2018/05/01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法官胡景彬貪污案,最高法院4月26日駁回上訴定讞後,隨即啟動防逃機制,當天台中地檢署接獲台中高分檢指示,立即由執行檢察官召集承辦單位調查局中機站,及轄區二、三分局員警,展開會前會,會中決定立即開出傳票,請2人於4月30日上午10時報到執行。
會前會中確定,法院仍對2被告有限制出境及出海的限令,檢方要做的就是人身監控,為了第一時間確實掌握2人行蹤,承辦單位回報被告可能之處所,由檢察官分別開出多張傳票,分別由轄區二、三分局送達,務必儘快送到本人手中,由本人親自簽收。
二分局員警負責送傳票給胡景彬的三房黃月蟾,26日當晚就在黃女住處順利送達。三分局員警負責胡景彬,當天送傳票卻撲空。員警持續監控,27日上午8時順利將傳票送到胡景彬手中,並由他親自簽收,胡僅嘀咕了一句「這麼快」,就沒有多說什麼。
防逃機制適用於經法院判處10年以上徒刑至死刑的受刑人,且有事實足認有逃匿之虞者。檢方據防逃機制規定,為確保執行必要,得派員對特定受刑人,就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進行必要觀察及動態掌握,一發現有異立即回報檢察官,採取必要手段。至於在傳票送達及到案執行期間,司法警察是如何監控?則是一個不能說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