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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以後我戴嘛」 Line洩人妻姦情

高雄地院認定通姦罪成立,判處許女、梁男各3月、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梁男還須賠償許女丈夫12萬元。(資料照)

高雄地院認定通姦罪成立,判處許女、梁男各3月、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梁男還須賠償許女丈夫12萬元。(資料照)

2018/04/01 06:0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梁姓男子與許姓人妻交往,兩度上摩鐵後,Line互傳「下次妳要提醒我戴套子」、「好啦…以後我戴嘛」等曖昧訊息,被許妻丈夫發現提告;高雄地院認定通姦罪成立,判處許女、梁男各3月、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梁男還須賠償許女丈夫12萬元。

判決指出,梁男去年透過微信認識許姓人妻,兩人相約到高雄、桃園的汽車旅館,並以老公、老婆互稱,透過Line互留曖昧訊息,比如「不然就是我吃避孕藥」、「下次妳要提醒我戴套子」、「對不起啦…因為我沒在戴所以沒那個習慣」、「好啦…以後我戴嘛」等留言。

許女與丈夫在同一辦公室上班,許女的Line留言某日不慎被丈夫發現,丈夫質問後,許女承認偷情,許女丈夫提告。梁男否認通姦,不過法官勘驗許女手機「你的時間軸」功能,顯示許女承認2次上摩鐵的定位地址無誤,加上鹹濕Line對話內容,認定許女證詞可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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