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保全見小情侶親熱 威脅通報 硬上少女
2018/03/28 06:00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某國中33歲葉姓保全,深夜巡查校園,撞見一對男女學生在團體諮詢室偷嚐禁果。葉男要求男學生離開,威脅女學生「想要回家可以,是不是要付出一點代價?」「不然就通報」,女學生嚇到不敢抵抗,遭保全性侵。花蓮高分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葉男5年6個月徒刑。
女學生嚇到 不敢抵抗
檢警調查,2015年10月間,花蓮某國中校園警報系統深夜出現異狀,葉姓保全前往查看,發現一對8年級男女學生衣衫不整、逗留在團體諮詢室內,2名學生擔心受罰向保全求情,盼不要報警、不要通報校方,葉男僅要求2人離去。
不久,保全系統二度異常,葉姓保全前往查看,發現這對男女學生又跑回到原處逗留,葉男要求男學生離開、留下女學生在諮詢室內。
被害少女向檢警哭訴,葉男威脅她「妳想要回家可以,但是不是要付出一點代價,不然就要通報」,葉男在團體諮詢室性侵對方,身心受創的被害少女騎單車逃出學校,在附近涼亭找到男學生述說悲慘遭遇,也向另名好友訴苦。2個月後老師得知,性侵事件才曝光。
老師得知 揭發惡行
葉男否認犯行,稱遭少女挾怨報復,編故事誣陷;花蓮高分院二審審理時,法官認為少女被害後並未積極的找師長反映,僅私下向同學抱怨,也沒向葉男提告或追究,顯示受害少女「不願說明、不追究、息事寧人的心態」,所以無誣陷被告的可能,認為被告趁少女犯錯有機可乘,心生歹念,先將男學生驅離,獨留少女強制性交,犯行已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