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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震人妻被控性侵 苗議員陳光軒不起訴

首度參選縣議員就旗開得勝的陳光軒,3年前與黃姓妻子結縭,一度傳為地方佳話。(資料照,翻攝自陳光軒臉書)

首度參選縣議員就旗開得勝的陳光軒,3年前與黃姓妻子結縭,一度傳為地方佳話。(資料照,翻攝自陳光軒臉書)

2018/03/25 06:00

控指證不實 政治操弄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被控染指人妻在車上發生性行為,陸續挨告妨害性自主、妨害婚姻,兩案因無具體證據,前案由苗栗地檢署不起訴、後者最近獲苗栗地院判決無罪。陳光軒昨表示,有和對方碰面,但對方的指控都不實,司法已還他清白,懷疑是有心人士背後操弄,企圖毀了他的政治生涯。

陳光軒曾於2016年4月16日在臉書貼文自爆,自己婚後「有過幾段非正常男女關係,但目前都已結束!」還說與妻子發生肢體衝突,公開向妻子及公眾等道歉。發文之後,2016年9月,陳光軒即被30多歲阮姓越南籍外配提告妨害性自主。

阮女指控,她因經營的店鋪被找麻煩,透過臉書請陳幫忙,進而互留LINE聯絡,雙方於2015年11月13日深夜10點多,在苗栗縣議會附近碰面,接著陳開車載她到玉清大橋附近,被要求到後座,陳在後座脫掉她的衣物性侵得逞。阮女稱:「他是議員,做官的人有能力,擔心他對我不利,就沒有馬上報警。」陳事後跟她道歉,後來因見到新聞,報導陳的一些桃色新聞,她認為自己被騙,鼓起勇氣提告。

檢方認定,阮女看到陳光軒在臉書PO文外遇後,隔約3個月後才對陳表達不滿,且隔約2個月才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訴,與遭受性侵害者的反應悖離,加上無其他具體證據,裁定不起訴處分。

妨害婚姻也獲判無罪

阮姓外配的丈夫也控告陳光軒及妻子妨害婚姻,之後對妻子撤告。法官認為,阮女雖有提出雙方LINE對話中,阮女發送給陳「那種亂來的事」、「不應該做的事」等文字,但亦無其他具體事證可判斷陳招認或默認與阮女確有發生性行為的文字回應,判陳無罪。

陳光軒是駐日代表謝長廷過去擔任行政院長期間的隨行機要,也是昔日太陽花學運總指揮、現為時代力量黨團助理陳為廷的好友;他本屆參選苗栗縣議員選舉,初試啼聲即高票當選,是民進黨苗栗縣的新生代人才。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被控染指人妻不起訴,他懷疑是有心人士背後操弄。(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被控染指人妻不起訴,他懷疑是有心人士背後操弄。(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首度參選縣議員就旗開得勝的陳光軒,3年前與黃姓妻子結縭,一度傳為地方佳話。卻在兩年前於臉書貼文自爆曾有婚外情。(資料照,翻攝自陳光軒臉書)

首度參選縣議員就旗開得勝的陳光軒,3年前與黃姓妻子結縭,一度傳為地方佳話。卻在兩年前於臉書貼文自爆曾有婚外情。(資料照,翻攝自陳光軒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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