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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女友冥婚獲原諒 懊悔後又酒駕撞死人

肇事的李男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記者吳昇儒攝)

肇事的李男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記者吳昇儒攝)

2018/01/04 06:00

〔記者吳昇儒、陳慰慈/綜合報導〕未婚的35歲男子李聖光前晚酒駕撞死現役軍人林雲凱,警方查出,李男已經是第2次酒駕害命,10年前他酒駕闖紅燈與汽車碰撞,害後座洪姓女友身亡,事後他與女友冥婚,並負起賠償責任,得到女友家屬原諒,逃過過失致死罪官司,但他未記取教訓,再度酒駕害死從軍幫助家計的孝子。

逃過過失致死罪官司

處分書中指出,97年4月18日晚間,當時24歲李男帶洪姓女友到新北市新莊區找朋友喝酒,一直喝到隔天清晨3點,他稍作休息後騎車載女友返家,途中在新北市中和區板南、連城路口,與何男駕駛的汽車發生碰撞,致洪女受到左側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勢,自己全身也有多處擦、挫傷;警方對李抽血酒測,發現酒測值0.66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將他移送法辦。

經近一個月救治,洪女情況仍未好轉,同年5月17日不治,洪女的父親難忍悲痛,氣得到警察局對李男提告涉過失致死罪嫌;新北地檢署調查事故過程,認定李男酒駕、闖紅燈是洪女死亡主因,考量他自白犯行且深感悔悟,加上已與洪父達成和解,家屬也撤回告訴,並與洪女進行冥婚,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

李男酒駕部分,仍被檢方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審理後將他判處拘役59天,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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