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貸被騙帳戶 淪詐團幫助犯
〔記者吳昇儒、項程鎮、陳慰慈/綜合報導〕「我只是想貸款,怎麼變成詐騙犯?」為了提供被害人轉帳帳戶,詐騙集團成員無所不用其極,想出用「假助貸、真騙帳戶」的方式,騙走民眾手中的帳戶及提款卡。帳戶被騙走的民眾,若沒有辦法舉證自己也是被害人,不只成了詐欺幫助犯,甚至還得賠償被詐騙被害人損失的金額,不得不慎。
中部黃姓男子為了想要增加貸款額度,求助網路上的借貸公司,一名自稱是代書的人,佯稱要製造金流、取得銀行的信任,增加貸款額度,要求黃男交付存摺及提款卡。
黃男需錢孔急,即刻交付帳戶及提款卡,隔了一個月,卻發現自己其他的帳戶遭到凍結,已被列為警示帳戶,才知道被騙,最後被法辦。
警方指出,類似黃男的案例層出不窮,詐騙集團跟被害人宣稱的製造金流紀錄,佯稱每隔幾天,就會匯款進去被害人的帳戶內,但為避免錢遭被害人提走,必須提供提款卡及存摺,等金流資料完成後,就會歸還。
被害人一聽到可增加額度,就掉進詐騙集團的陷阱,糊裡糊塗把存摺、提款卡交出,實際上卻是被拿來做詐騙帳戶,詐騙集團把提款卡交給車手,提領其他被害人的積蓄,等帳戶被警示後,再換其他人的帳戶使用;而被騙帳戶的被害人,會被列為詐欺幫助犯,一併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無法提出證明恐判刑
警方表示,也有一些不法人士,特別去申辦人頭帳戶賣給詐騙集團,等過了幾天,再跑到銀行掛失,想躲避查緝,但是只要無法提出正當證明,極有可能被檢察官起訴,並被依幫助詐欺等罪判刑,如果沒有查到後面的集團成員,錢被騙走的被害人,還能跟賣帳戶的人求償;換言之,如果詐騙集團得手一千萬元,被害人就可以向提供帳戶的人求償一千萬元。
銀行業者指出,貸款需考核很多因素,而金流紀錄只是稽核的其中一項「還款來源」,並非絕對,呼籲民眾不要被騙;現今銀行競爭激烈,業務透明度高,建議民眾直接找銀行專員辦理,不需要透過其他管道,以防遇到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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