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控訴保六警 是客運攝狼
2017/09/25 06:00
蔡員︰我是警察 不會知法犯法
〔記者曾健銘、劉慶侯/新北報導〕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蔡姓警員,本月12日從高雄搭統聯客運至台北,蔡員疑似拿出密錄器,偷拍後座20多歲正妹的裙底風光,遭被害人當場拆穿,氣得告訴司機:「車上有偷拍狼!」警方在蔡男身上找到密錄器,卻未找到SD卡,蔡男堅稱:「我也是警察,絕不會知法犯法!」最後女子未提告,雙方以6萬元和解。
雙方和解 保六總隊︰追查真相
保六總隊表示,蔡員平時工作表現正常,雖然他堅稱沒偷拍,但已影響警譽,將進行內部調查再將他記過懲處。至於蔡員堅稱沒偷拍,又為何與對方和解?保六總隊說,此案只有雙方當事人目睹事發經過,蔡員有可能是為求「脫身」才和解,但「無風不起浪」,保六總隊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表示,本月12日接獲報案,指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南路、中寮街口有民眾發生糾紛,警方趕到,1名女子指著蔡男向警方控訴:「他偷拍我!」警方隨即在蔡男身上找到密錄器,但未發現SD卡,由於雙方各執一詞,遂將2人帶回中興橋派出所。
女子指控,她發現前座的蔡男形跡鬼祟,不僅頻頻回頭,手中還疑似拿著密錄器偷拍她的裙底風光,她拿出手機錄影並假裝睡覺,直到客運行經三重區才趕緊向客運司機反映:「有人偷拍我!」司機當下通報警方處理。
偵訊時蔡男堅稱:「我沒有偷拍,我也是警察,絕不會知法犯法!」經警方檢視蔡男身上的密錄器,裡頭並沒有裝設SD卡,雖女子有錄影蒐證,但僅能看出蔡男形跡鬼祟、不時地回頭觀望,無法證明蔡男犯罪事實,最後女子選擇不提告,雙方以6萬元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