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庭外被毆昏迷 惡男8萬交保
〔記者鄭淑婷、廖千瑩/綜合報導〕曾任桃園地院行政庭庭長的60歲律師巨克安,本月18日早上前往桃園地院民事法庭為一起債務糾紛開庭,庭訊後走到法院外早餐店,與對造43歲男子吳英豪相遇,因吳、巨先前在法庭攻防時有所爭執,吳嫌竟當場將巨男打成重傷昏迷,送醫後有生命危險;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聲請羈押,法院裁定1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吳籌不出錢,最後降為8萬元交保。
依殺人未遂罪聲押
警方調查,巨克安接受委任處理一起民事債務糾紛案,前天在法庭上與對造當事人吳嫌相互攻防,庭訊結束後吳先離開,巨男稍後走出法院,前往距離法院約50公尺的早餐店,與吳狹路相逢。
目擊者指出,吳嫌當時走進早餐店,巨男走進來看見吳嫌後上前攀談,店家及用餐客人以為2人是朋友,不料隨即爆發肢體衝突,巨連遭對方攻擊被打倒在地,救護人員獲報趕到時,巨男全身多處受傷、右肩撕裂傷,倒地意識不清。
救護人員將巨男送衛福部桃園醫院急救,診斷認定頭部遭重擊,顱內出血緊急開刀,術後送加護病房仍呈現昏迷狀態;吳嫌手部撕裂傷,被送到桃園敏盛醫院包紮後無礙。
據指出,吳與巨律師的當事人有債務糾紛,吳出庭時,表示想提供物品作為擔保,當場被巨男以「無價值」回絕;警方懷疑吳嫌可能因此心生不滿,才會失控攻擊律師。
吳嫌被逮後避重就輕,供稱與巨律師因為法庭上起爭執才會爆發互毆,他的手也受傷。但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影像及查訪目擊者,初步發覺案發時,巨是用手做出阻擋對方的防衛動作,但有目擊者證稱吳嫌被打到臉,全案由警方進一步釐清。
台南今年7月才發生律師黃政雄被委託人前夫開車撞死,昨天再傳桃園律師巨克安被打重傷命危;壽險業者表示,律師在保險職業類別危險分類是第一類內勤人員,不算高風險行業,律師與訴訟另一方發生糾紛,不是職業上直接的風險,這兩起案例算是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