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酒駕頻傳 學者:問題在警察文化
2017/09/15 06:00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昨天考試院院會公布「2016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報告」,去年受懲戒處分的公務人員計有242人次,其中警察高達112人次,是受懲戒處分最多的單位,至於受懲戒原因最多是公共危險(酒駕)行為(34件),其次是偽造文書(24件);學者指出,酒駕問題出在警察文化,建議主管機關介入了解。
男性、喝酒交際 易出狀況
受懲戒人次第二多是一般公務員,主要為持股過多等「違反商業行為」(38件)遭罰,其次是「貪汙」(32件),其中貪汙案件有逐年增加趨勢。
銓敘部銓審司長呂秋慧表示,公務員違反公共危險(酒駕)數量雖已逐年減少,2014年52件(警察48件)、2015年49件(警察46件)、2016年41件(警察34件),但警察仍占最大宗,推測應與警察採重獎重罰、勇於嚴辦的制度有關。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顧慕晴認為,問題明顯出在警察文化,因為體制內多為男性,又常有喝酒交際場合,加上執法者又是在更嚴厲的標準下被檢視,結果就是受懲戒數量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