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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結構債案 名檢丈夫教唆偽證判6月

南投縣政府女廁隔板離地19公分,讓偷拍的曾男有機可趁。(記者謝介裕攝)

南投縣政府女廁隔板離地19公分,讓偷拍的曾男有機可趁。(記者謝介裕攝)

2017/08/10 06:00

〔記者項程鎮、黃欣柏、張文川/台北報導〕名律師陳世寬擔任元大法律顧問期間,為替捲入結構債案的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等人脫罪,教唆時任元京證券債券部協理的曾鴻展,在台北地檢署偵查時作偽證;一審判陳無罪,二審判決逆轉,改判陳6月徒刑,最高法院認為陳教唆偽證犯行明確,昨駁回上訴,陳獲判6月徒刑確定、可易服社會勞役。

律師陳世寬 妻為高檢主任

陳世寬的妻子是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前任司長、現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文琪,為法界知名人士。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施秉慧指出,將依律師法規定對陳世寬移送懲戒,視情節可處以警告、申誡、停職二年以下或除名。

元大94年底為處分48億元結構債,及其衍生的7億7624萬餘元損失,透過非常規交易將損失轉嫁元京證,檢方97年發現,陳世寬教唆曾鴻展向檢方證稱,其中一筆交易是前債券部副總吳麗敏做錯,隔天才還原回來,企圖以「還原說」掩飾非常規交易,將陳、曾兩人依偽證罪嫌起訴。

判決逆轉 律師公會送懲戒

台北地院認為,曾鴻展當初在檢方作證雖具結,但檢察官未告知他有「拒絕證言權」,具結不生合法效力,陳世寬也因此不成立教唆偽證,2人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後,高等法院判決逆轉,認為陳世寬教唆偽證,屬於案情重要事項,認定偽證罪成立,曾男也被改判3月徒刑。

陳世寬的律師事務所人員昨晚指他不在辦公室。陳文琪昨晚接通電話得知是媒體,表示「我現在聽不清楚」即掛斷。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和杜麗莊夫婦先前已遭判刑確定,馬取得醫師證明暫免入獄,杜已入監服刑。

曾姓退伍替代役男。(記者謝介裕攝)

曾姓退伍替代役男。(記者謝介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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