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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兩人聯手搞內線交易 賺143萬判賠9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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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6 06: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年資逾20年的宏碁前公關處長汪島雄,2013年任內得知宏碁第三季嚴重虧損,在消息公開前,透過證券交易所營業員羅方汝放空獲利143萬元,兩人被依內線交易罪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定讞;民事則判賠916萬元。

刑事判決指出,汪男2013年11月1日參加高階主管會議,得知宏碁將提列鉅額無形資產虧損,兩天後指示羅女放空宏碁股票,獲利兩人均分;羅女借用前夫曹晉銘帳戶,答應給曹兩成利潤,前後放空607張股票,獲利143萬餘元。

新北地院審理時3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依內線交易判汪、羅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須支付國庫80萬元;另判曹1年8月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國庫20萬元。檢方上訴遭駁回,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投資人保護中心替340名被害股民求償916萬餘元,新北地院如數判准,因汪、羅已於訴訟期間賠償部分金額,金額酌減為51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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