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殺人老闆要賠 商界批法官無限上綱
2017/06/16 06:00
〔記者羅倩宜、王定傳/綜合報導〕蛇蠍女謝依涵獨自犯下八里雙屍命案,最高法院判決呂炳宏等3股東應連帶賠償死者張翠萍的母親,引起企業主一片譁然;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認為,犯罪行為本應由罪犯本人承擔,雇主若未參與任何犯行,卻要負連帶責任,是「過度解釋也是無限上綱」。
工總︰雇主無承擔義務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指出,犯罪是員工個人行為,雇主沒有承擔的義務;媽媽嘴咖啡廳運氣不好,僱用的員工犯下殺人罪行,「若這樣都要負連帶責任,那大企業像台塑,員工幾十萬,老闆的責任負不完!」
在台北市經營早餐店的蔡老闆說,判決太不理性,「那反過來,雇主因員工的犯行而導致商譽受損,雇主向誰求償?」
網友酸找工作要良民證
對此判決,絕大多數網友認為︰「老闆難道能摸透每個員工的心理素質、心態嗎?那以後都要申請良民證才能找工作了!」
網友︰這樣誰敢當老闆
徐姓網友批評:「這樣誰敢當老闆?有些餐飲業,手下動輒十幾二十人,未來是否每道菜出菜前,老闆都得先嘗一口,看看有沒有安眠藥?」陳姓網友說:「照法院這樣邏輯,日後老闆請員工時,身家調查會更複雜更謹慎,導致有前科想改過自新的人無法進職場…。」
但也有人認為法官判決有理。巫姓網友說:「法官沒判錯,雇主須連帶賠償被害人,但他們可以再對謝依涵求償。」
另一網友說:「今天在店裡發生的事,她又是店長,店主本來就該負責,店主的損失,店主當然也可向謝依涵請求賠償…,一層層關係是沒有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