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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吻大眼妹 色房仲被砍又被訴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7/06/06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20歲大眼正妹小愛(化名),前年指控被林姓男房仲強吻10秒,但檢方調查後不起訴,小愛不滿,乾脆恐嚇勒索林男100萬元,還將林男砍傷,被判刑5年4月;事後小愛檢具新事證再提告,台北地檢署改認定小愛確遭強吻,將林男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檢方調查,小愛外型亮麗、皮膚白皙,有著一頭俏麗短髮,以及水汪汪的大眼睛。

2015年4月間,小愛自南部北上,欲找台北市林森北路附近住所,結識年約30歲的林男,林男雖積極帶看,但小愛未找到合適住所,林男因對小愛傾心,對她說:「不滿意的話,可以住我家啊!」被小愛拒絕。

喇舌10秒 代價不小

同年某日,小愛開車載林男尋找附近房子,不料林男在車上卻趁隙拉小愛的手,向小愛索吻被拒,林男仍強吻並喇舌約10秒,還要求小愛「回吻」,否則他就不下車;小愛急忙LINE給友人,請對方假裝是媽媽打電話過來,才讓林男知難而退;事後,小愛控告林男涉強制猥褻。

北檢調查後,以罪嫌不足將林男不起訴,小愛不服氣,涉嫌一人分飾兩角恐嚇林男,勒索100萬元,還持水果刀朝林男頸部、四肢、胸前怒砍,反被依殺人未遂、恐嚇罪收押起訴;小愛事後檢具新事證再對林男提告。

女檢具新事證 男終被訴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傳喚林男出庭,林男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對於索吻遭拒、強吻小愛一事,林男並不否認;檢方調查後,認定林男強吻,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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