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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脖子種草莓 媽聞內褲嗅出男人味

示意圖

示意圖

2017/05/17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16歲少女小如(化名)情竇初開,私會姜姓男網友,耳鬢廝磨時粉頸被「種草莓」,媽媽看見這下不得了,竟翻出小如還沒洗的內褲嗅聞說「這不是妳的味道!」小如被逼問得無從閃躲,只好承認「被人睡啦!」媽媽氣得提告性侵。

聞出不是女兒的味道

台北地檢署調查,小如和男網友親密牽手相處,且兩人合意愛撫但無性行為,認定無性侵,將姜男不起訴。

小如住彰化,渴望愛情滋潤,但家有虎媽,管教嚴格,她只敢在網路交友,上網結識台北的姜男,無性經驗的她,與擁美國籍的姜男「網愛」近一個月;去年8月底,暑假的最後一天,姜男邀小如北上相聚,帶她回家親吻、愛撫,激情難耐,在小如左頸種了3公分寬的「草莓」(吸吮的吻痕)。

當晚小如搭客運回彰化,因太晚回家被媽責罵,隔天虎媽發現「草莓」,氣急敗壞逼問「是不是被人強姦?」小如擔心挨罵,騙稱「蚊子咬的!」媽媽不信,發揮柯南精神,從小如的髒衣服堆找到一件沾有「異味」的內褲,仔細嗅聞,確認不是女兒的味道。

男網友堅稱有踩煞車

媽媽連續逼問3天後,小如撐不下去,哭說北上時「被人睡」,媽媽怒告姜男,控他用手指及不明物體性侵小如5至10分鐘;姜男到案後否認,指兩人愛撫是你情我願,堅稱自己只有伸手愛撫小如下體,沒發生性關係,並強調他覺得才剛認識,進展不宜太快還主動踩煞車。

檢方勘查小如的驗傷報告及檢體,發現她的處女膜僅輕微裂傷,若曾遭不明物體侵入5至10分鐘,傷勢應不僅如此;且小如內褲上雖驗出與姜男DNA相符的微物跡證,但沒驗出精液,此部分與姜男所述情節相符。

罪證不足 性侵不起訴

監視器畫面顯示,愛撫後,姜男親密牽手陪小如到台北轉運站搭客運,相處2小時,她都未對外求救,回家還傳LINE向姜男訴苦,說她被媽媽及阿姨罵,未針對性侵質問姜男,反應與一般性侵受害人不符,認定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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