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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員工闖入涉侵入住宅

慈云溫泉會館總經理王國樑對此表達歉意,表示將虛心改進。
(記者徐聖倫攝)

慈云溫泉會館總經理王國樑對此表達歉意,表示將虛心改進。 (記者徐聖倫攝)

2017/04/25 06:00

〔記者余衡/新北報導〕旅館員工未取得房客同意,擅自拿備用錀匙開門進入,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江翠派出所所長方文村表示,員工行為觸犯刑法「侵入住宅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徒刑。

方文村說,刑法無故侵入住宅罪,是為保護個人居住場所,不受其他無權者侵入或滯留其內的權利,因旅館房間提供旅客住宿休息,形同個人住宅性質,房客付費入住,對房間擁有支配管理的權利。本案員工已構成侵入住宅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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