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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胸喇舌女士官 上校搶退 退伍金照領

台中高分院維持8月徒刑,緩刑3年。(圖擷自Google Map)

台中高分院維持8月徒刑,緩刑3年。(圖擷自Google Map)

2017/04/21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陸軍十軍團已婚上校參謀主任仲崇嶠,利用職權,召回請假哺育嬰兒的女士官,無視妻兒就在附近,3度對女士官喇舌、摸胸,女士官氣得提告,仲崇嶠辯稱是她主動依偎,還反告女士官誣告;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他8月徒刑,他才承認犯行並賠償60萬元;台中高分院昨維持8月徒刑,緩刑3年,不過,仲崇嶠已在去年7月順利退伍,拿到退伍金。

硬召回哺乳女士官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2015年7月18日晚間,陸軍104旅女士官要哺育1歲子女母乳,由作戰情報科長批准請假離營,不料,翌日清晨6時,44歲上校參謀主任仲崇嶠卻認為科長無權批准假單,要求立即召回女士官,女士官於7時許回營,因妻在他的辦公室內,仲崇嶠走出辦公室,把在走廊等候報告的女士官帶進貴賓室摟抱。

女士官雙手抱胸、拉開距離拒絕,仲男仍3度強行親吻喇舌摸胸,還說「我一直很喜歡妳和妳的孩子」,女士官嚇得推開,以處理公務為由離開,仲卻要求「中午再來找我」。

女士官的丈夫透過國防部發言人臉書揭發惡行,仲崇嶠卻反告女士官誣告,台中地檢署裁定女士官不起訴,起訴仲男並求刑8月。

賠60萬換緩刑3年

台中地院一審時,仲崇嶠否認犯行,辯稱女士官「沒有抵抗」、「主動依偎」,同意他摸胸,台中地院不採信,認為他蔑視法紀,且反告女士官,企圖誤導偵查,去年12月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

仲崇嶠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時,仲坦承猥褻,賠償女士官60萬元和解,台中高分院遂宣告緩刑3年,「用啟自新,並觀後效」,本案可再上訴。

但仲男在事發後趕緊申請退伍,去年7月獲准,引起輿論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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