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雞換兩顆子彈 大隊長談判實錄解密
2017/04/14 06:00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危機談判狀況增多,但全台談判專家不到百人,警政署下月開班授課,為全台40名外事、刑事人員授予「談判心法」,考過才能獲頒「談判證書」並上第一線。
台灣治安史著名的警匪談判,過去有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案,前年則有台東大學學生遭挾持案,當時警署下令「領有談判官證書的才能與匪談判」,目前為彰化縣刑警大隊長的鄢志豪,時任台東縣刑警大隊長,他親上第一線,發揮高超談判技巧,最終人質平安獲釋,他是警署「談判班」的授課教官之一。
以台東案,鄢志豪說,林嫌以槍抵住3名大學生要脅:「我要殺了他們再自殺!」他與談判幹部喊話:「你只是犯小案,又不是殺死人,若被誣陷,可向檢察官陳情來還你清白呀!」林嫌一度要求女友及與他有糾紛的員警進入,鄢志豪分析員警及女友很可能激怒對方,萬一開槍殺人「全都完了」,沒有照辦,但用飲料、炸雞換取對方交出2顆子彈,並提醒他:「這3人萬一聯手,很容易就壓制你」,林嫌覺得有理,交出2名人質;21小時後,林嫌身心疲憊,決定投降,交出最後人質與槍彈。
上月在彰化市的警匪槍擊案,鄢志豪率彰化警分局偵查隊長鐘振邦與詹嫌談判,詹要求見女友,鄢志豪擔心他「殺女友再自殺」,又發現詹嫌與父感情甚篤,找來詹父動之以情,果然說服詹嫌投降。
鄢志豪說,「談判技巧是無數次的實務經驗累積而成的,每次都是冒生命危險」,面對歹徒有刀、槍甚至人質,一定要透過傾聽與同理心建構「站在同一條陣線」的互信,觀察語氣與肢體語言,在什麼時間說什麼話,什麼該給、什麼不該給或要給什麼?「鬥智又鬥膽」才能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