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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糾紛》小S代言塑身衣負責人遭訴

圖為瑪麗蓮公司產品型錄。(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圖為瑪麗蓮公司產品型錄。(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2017/04/06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內兩大知名塑身衣品牌「維娜斯」、「瑪麗蓮」爆發商標法糾紛,隋棠曾代言的瑪麗蓮檢舉藝人小S曾代言的維娜斯,指控維娜斯使用瑪麗蓮註冊商標製刊關鍵字廣告,公平會去年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罰維娜斯5萬元;台北地檢署昨認為維娜斯違反商標法,將維娜斯負責人葉怡伶起訴。

公平會去年6月審議通過,維娜斯在Google搜尋網站使用競爭對手瑪麗蓮的品牌名稱製刊關鍵字字串,以「維娜斯瑪麗蓮、讓老公更愛妳」、「助妳完美瑪麗蓮」等爭議文字,附加在維娜斯官網連結,認為維娜斯涉違反公平交易法裁罰。台北地檢署原將維娜斯不起訴,瑪麗蓮提再議,檢方考量公平會的裁罰認定,改認定維娜斯違反商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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