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墜谷脫逃 中打提通聯︰絕無瞞檢
2017/02/27 06:00
〔記者許國楨、陳鳳麗/綜合報導〕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23日借提毒販黃俊傑取槍,黃嫌卻於傍晚5時半墜谷失蹤,外界質疑警方是否第一時間回報檢方;中打昨表示,事發後以LINE與檢方回報,南投地檢署則指,滑落山谷訊息,當晚7時51分才有LINE的文字紀錄,因事涉中打幹員有無「疏縱人犯」,不一一回應。
中打偵一隊隊長廖劭晃昨指出,23日中午於南投地檢署借提黃嫌,前往埔里關刀山取槍,黃嫌以穿在腳上的監所制式膠鞋抓地力不佳,要求脫掉打赤腳,進入山區發現步道崎嶇難行,傍晚5時半行經一處坍方時,黃嫌失足滑落陡坡,慘叫一聲。
黃嫌滑落時僅著短T及一件長褲,廖劭晃說,山區訊號不佳,直到晚間6時10分,才透過LINE通話聯繫上承辦檢察官,從人犯墜谷至24日下午5時28分,期間經三波搜尋確認脫逃,都與承辦檢察官利用手機、LINE訊息、通話保持聯繫,如實回報狀況。
投檢昨先以書面說明與中打幹員聯絡情形,23日下午4、5時,因中打過了讓黃嫌還監時間,檢察官主動打電話給承辦幹員,對方告知「還未到取贓現場」,檢察官交代趕緊完成任務,將人帶回。
晚間7、8時,承辦幹員主動回報黃滑落山谷,已找人搜救。而從當晚至24日,中打多次主動聯絡檢察官,指有消防搜救人員在搜尋;24日中午,檢察官打電話給承辦刑警,得知搜尋未果。
針對中打昨提出與檢察官的LINE通話訊息,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銘裕表示,黃嫌滑落山谷訊息,檢方是在23日晚間7時51分才有LINE的文字紀錄,中打公布的18次通訊方式和內容,因該案檢察官已簽分他字案,要調查中打幹員有無「疏縱人犯」,事涉偵查內容,不一一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