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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不開腳鐐 賊獲釋戴著趴趴走

溫男騎腳踏車到頭份消防分隊,請求將腳上警銬卸下,消防隊員用破壞鉗解除溫男警銬。(記者許展溢翻攝)

溫男騎腳踏車到頭份消防分隊,請求將腳上警銬卸下,消防隊員用破壞鉗解除溫男警銬。(記者許展溢翻攝)

2017/02/22 06:00

〔記者許展溢、彭健禮/苗栗報導〕61歲溫姓男子到苗栗縣的大賣場行竊遭逮,頭份警方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無保請回,警方卻解不開他的右腳腳鐐而作罷,溫男就戴著右腳腳鐐趴趴走達40小時,最後因疼痛難耐,才到頭份消防分隊求助,消防員還以為逃犯跑來求救,後來警方證實他非逃犯,才協助他「解銬」。

戴40小時 撬到受傷

警方指出,溫男曾犯多次竊盜案,18日傍晚又到頭份市某知名大賣場偷2塊蛋糕、1瓶咖啡,馬上被店員發現,警方獲報將他帶回訊問,戴上腳鐐後,將他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頭份警方指出,因溫男步行過程用力不當,導致腳鐐鎖孔受損,抵達地檢署法警室後,警方雖用工具鉗打開左腳腳鐐,卻怎麼也打不開右腳腳鐐,腳鐐和皮膚相互摩擦,讓溫男頻頻喊痛,警方只好作罷。

檢察官訊後認為溫男所犯非重罪,當晚便無保請回,限制住居,溫男也向警方及法警表示要自行解開腳鐐。

求助醫院 嚇到護士

溫男回家後,原以為可以簡單解決腳鐐,不料用了鐵鎚、鋸子等工具仍打不開,反而造成小腿受傷,痛得哇哇叫,20日前往醫院包紮並拜託解銬,護士嚇了一跳,以「無權解開警銬」為由拒絕,溫男走投無路,下午直奔頭份消防分隊求救。

最後求助消防員解銬

分隊值班隊員看見溫男戴著腳鐐,嚇了一大跳,以為他是逃犯,經通報頭份派出所,員警到場確認身分無誤,隊員才放下心中大石,用破壞鉗輕輕一剪,困擾溫男多時的腳鐐就斷成兩截,溫男也不停向警消人員道謝。

據了解,溫男18日晚上從苗栗地檢署離開直到解鐐,算一算超過40個小時,溫男不願多談如何與腳鐐共處,警方研判,可能是穿著長褲蓋住腳鐐,才未引起他人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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