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糾紛 圍捕女駕駛搞得像抓槍擊要犯
警力被濫用 報案人送辦
〔記者陳建志、鄭景議/綜合報導〕羅姓男子17日將車交給台北某租車公司出租,當晚潘姓女子承租,原本隔天晚間10點就要還車,卻因是否續租雙方認知不同,羅男18日晚依車上GPS定位追到台中,昨晨報案稱車子失竊,線上20名警察趕往汽車旅館圍捕,帶著家人投宿的潘女,看到大批員警一臉錯愕,不解已告知續租卻被當成偷車賊,對被搞得像緝捕槍擊要犯很不滿,至於濫用警力的羅男則被警方依誣告罪嫌送辦。
昨凌晨0點7分,台中市警局第4分局勤務中心接獲羅男(37歲)報案,表示車子失竊,還提供車子在台灣大道、文心路行駛的GPS定位路線,最後告知車子開進南屯大墩六街的汽車旅館內,警方得知是贓車,指揮線上警力攔截圍捕,不到5分鐘,20名警力趕抵南屯這家汽車旅館,民眾都以為在圍捕要犯。
出動20警 「怕遇贓車衝撞」
警方確認車子在某間客房車庫內,共有4大2小6人投宿,因不清楚投宿者身分不敢大意,在旅館人員協助下請投宿民眾開門,帶著小孩投宿的潘女看到大批荷槍實彈員警一臉錯愕,得知是租車沒還被當賊頻喊冤,對被車行搞得像是十大槍擊要犯很不滿。
潘女表示,已打電話給車行,告知要延期續租,車行還表示,隔天早上9點要告訴她匯款帳號,才會安心繼續開著車和家人旅遊,不知怎麼會變成這樣,當場和羅男、車行人員起口角,最後經協調,車子由羅男開走。
原以為是失竊案件的員警,才知根本是民事租賃契約糾紛,羅男明知只是租車未還,卻謊稱車子失竊,明顯濫用警力,依誣告罪嫌將他送辦,羅男則稱,不知處理程序,才報案說車子被偷。
警方還說,羅男將自用車私下交由車行出租,已違反公路法規定,將會通知監理單位裁罰。
至於警方出動大批警力,搞得像逮捕槍擊要犯,台中市警局第4分局大墩派出所周景彬所長表示,羅男告知車子被偷,還在路上行駛,因查緝贓車過程常遇嫌犯衝撞脫逃,才通報鄰近巡邏警力加入圍捕,羅男知道車子由潘女承租,若未按時歸還,需依正常程序提出侵佔告訴,而不是為了急著把車找回卻謊報失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