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立克法救獄友 桶屍案主嫌逃死
2017/02/16 06:00
勒贖千萬 囚禁狗籠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陳文軒遭擄人撕票桶屍案,最高法院認定,主謀陳祐豎率手下鄭志偉等人,穿著印有「刑警」字樣背心,喬裝警察到陳家將陳男押走,勒贖1000萬元不遂就撕票封屍,棄屍池塘裡,手段殘忍;但考量他在獄中,曾用哈姆立克法急救吃鐵蛋噎住的室友,仍有教化可能,昨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判陳祐豎無期徒刑定讞。
毫無悔意 仍未道歉
死者陳文軒的母親前年在高等法院、去年在最高法院開庭時,都下跪磕頭,求法官主持公道,泣訴「希望會有公道」,她說,陳祐豎犯後沒有一句道歉,根本沒有悔意,盼法官將他判死,「一命換一命」。
屍體裝桶 灌漿封死
判決指出,陳祐豎因積欠陳文軒上千萬元債務,不滿屢遭催討,先計畫街頭狙擊對方失敗,102年3月,陳祐豎、鄭志偉等人假冒刑警,到陳文軒住處將他「銬」走,還持攝影機假裝蒐證,並到他的住處搜刮現金,帶到新北市樹林區廠房的狗籠囚禁。
隨後,又將陳男押往汽車旅館凌虐,打電話向家屬勒贖1000萬元不成,陳祐豎、鄭志偉將陳男封住口鼻後,將他打死,屍體裝入鐵桶灌水泥,丟在桃園觀音的水池棄屍。
陳祐豎一審被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改判死刑,去年11月24日高院更一審,以他曾用「哈姆立克法」,救了食用鐵蛋噎住的同房受刑人一命,尚未泯滅人性,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其他共犯,最高法院判鄭志偉無期徒刑、張強龍涉協助棄屍判5年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