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蓄髮遭申誡提告 北高行駁回
2016/11/30 06:00
〔記者項程鎮、徐聖倫/綜合報導〕一度因蓄長髮遭免職的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男警葉繼元,不滿另遭保二總隊記申誡,提起行政訴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還可抗告。
北高行指出,本案是主管機關的內部管理措施,依大法官釋字第187號等釋憲意旨,本案未對葉男公務員身分和地位產生重大影響,葉男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警政署先前雖曾對葉男免職,但後來撤回,因此合議庭駁回葉男提告。
葉繼元回應說,本案被行政法院駁回,並不意外,他也知道法院會用「內部管理措施」為理由駁回,但他認為警界動輒數10支嘉獎或申誡都是常有的事,敘獎或懲戒多半都是根據「內部管理措施」,這樣會顯得獎懲浮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