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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國泰公主詐欺 黃琪辯飯店還有賺

詐欺罪遭拘提的黃琪(黑衣圖左)出庭應訊。(記者王藝菘攝)

詐欺罪遭拘提的黃琪(黑衣圖左)出庭應訊。(記者王藝菘攝)

2016/11/17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詐騙慣犯黃琪(本名黃照岡),涉嫌冒充國泰蔡家第三代公主蔡佳玲,藉以取得台北喜來登、晶華酒店的住房與用餐優惠價,台北地方法院昨首度開庭,黃琪不認罪,辯說「飯店還是有賺」,他主張詐欺得利是以被害人受到實際損失為要件,自認不構成詐欺。

23歲黃琪曾因多起詐欺、偽造文書案而入獄,今年5月出獄,7、8月間多次訛詐2間五星級飯店,打電話到晶華酒店,冒充國泰集團蔡鎮宇的獨生女蔡佳玲,用女聲腔調向客服騙稱:「我是蔡佳玲,我有朋友要過去,給他最低價,住最高檔的房間…」晶華酒店認為蔡家大小姐怎麼可能直接來電訂房,向刑事局報案。

檢警發現台北喜來登飯店也受騙,他向接電話的客服人員說可向董事長秘書或執行長通報,還要求「好好招待,不要無禮,能折扣就折扣」,客服信以為真而給予優惠,黃男再假裝蔡女的友人現身入住。檢方依6次詐欺得利罪、1次未遂罪起訴黃男。

黃琪的辯護律師在閱卷後,已解除委任。黃琪昨庭訊答稱,詐欺得利罪是以發生財產損害為必要條件,沒損害就不構成,他有付房錢,飯店業者的收益有增加,沒有損害,他所獲價格也未影響業者的折扣行情,飯店空房才會沒收入,業者以折扣價賣他,並未虧損。

因只是準備程序庭,法官聽他暢所欲言後,將他還押台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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