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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同事健保費 大學前教官判10月

▲佛光大學前教官黃紫瑀因侵占同事健保費,被法院判處十個月徒刑。(記者林敬倫攝)

▲佛光大學前教官黃紫瑀因侵占同事健保費,被法院判處十個月徒刑。(記者林敬倫攝)

2016/10/25 06:0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前佛光大學教官黃紫瑀,擔任生活輔導組長期間,侵占校內教官健保費近三十萬,未支付給衛生福利部健康保險署,造成健保卡被鎖卡;他還利用職務之便偽造支出證明,謊稱學生至醫院就醫詐領車資,宜蘭地院昨審結,依業務侵占及詐欺未遂等罪判十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另涉詐領學生就醫車資

判決書指出,四十七歲黃紫瑀自一○一年起擔任佛光大學生活輔導組長,業務範圍包含軍訓室後勤業務、學生就醫時至醫院了解狀況等,在承辦健康保險負擔款及自付款繳納給健保署業務時,向教官收取保費後,竟收為己用未按時繳交。

學校教官到醫院看病,發現健保卡未繳費遭鎖卡,致無法使用,還不知發生什麼事;調查才發現黃紫瑀的侵占行為;另,黃還利用職務之便,明知學生未因車禍就醫,竟偽造業務上的不實文書及紀錄,謊稱自己開車協助學生就醫,欲向校方詐領一千七百元車資;負責承辦車資申請業務的吳姓教官,向學生查證發現有異,黃才未得逞。

黃姓教官在法院審理時,坦承侵占健保費犯行,但否認詐領車資,辯稱沒有詐領取財的意思,但相關學生證稱,黃在申請書所記載的時間點,並未發生車禍就醫,紀錄與事實不符;佛光大學指出,黃紫瑀在一○三年二月間退伍,已未在校內擔任職務,校方尊重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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