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咖潛逃 司院擬手機監控 法部吐槽
2016/10/20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被告審判期間逃亡時有所聞,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昨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法院研擬修改刑事訴訟法,增訂羈押替代方案,考慮讓被告自備手機,利用行動裝置搭配Google或LINE等通訊軟體,定位追蹤和視訊監控被告行蹤;蔡彩貞認為法務部推動的「重罪羈押」制度可能侵害人權,須重新檢視。
法務部昨也發布新聞稿,主張修法增訂被告有宣判時到庭義務、若裁定保釋可附加定期報到、禁止處分財產等處分,若違反法院命令時,可考慮另科以刑責。
蔡彩貞指出,我國司法採取覆審制,二審判決翻盤機會大,因此如採「重罪羈押」制度,有侵害人權疑慮,但不管採取哪種防逃方案都有盲點。
法務部長邱太三回應指出,透過手機等科技監控方式取代羈押有相當風險,可能有監控不到的死角,例如被告可能「買好幾支手機放著」,讓手機放在被監控範圍內,「不帶走就好了」,就算透過電子腳鐐監控被告,這些器材也可能被破壞。
邱太三認為,「重罪羈押」防逃機制不會侵害人權,以美國為例,被告一審判決有罪就須入獄,沒聽過他們被質疑侵害人權,反觀台灣,很多案子到了二審以後,被告預判情形對他們不利,可能就會逃亡,因此,如被告一、二審都判重罪,法官應該都已慎重處理,可考慮「重罪羈押」,如司法院連自己的法院都沒信心,不知社會大眾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