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炭被警救回 反涉酒駕判刑
2016/09/27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莊姓運將缺錢,在車內燒炭輕生,因炭煙排出車外,被獲報趕抵的警方救回一命。警方雖救了他,但聞到他渾身酒氣,一測酒測值超標,將他送辦,莊一獲救就吃上公共危險罪官司,基隆地院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窮到已走投無路的莊男上訴求輕判,不過二審法官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50多歲的莊姓計程車司機育有子女,因收入不佳,起了輕生念頭。今年5月,莊男先在基隆市深澳漁港喝啤酒,然後開車至北寧路369巷潮境公園內燒炭尋短。基隆市警二分局八斗子派出所獲報趕抵,莊躺在駕駛座上,車內燒著木炭滿是白煙,白煙還飄出車外。
警員將他救出,聞到他渾身酒味,見莊意識清醒,對他施以酒測,酒測值為0.29,莊承認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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