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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騎士行駛人行道 警亂開單被判撤銷

2016/09/26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陳姓機車騎士出門買完早餐,牽機車下人行道準備離開,被台北市劉姓警員懷疑故意繞過車陣,連開「行駛人行道」、「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指揮」2張罰單;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劉員僅憑主觀臆測就開單,於法不合,判決撤銷裁罰,可上訴。

陳某控訴,去年8月25日一早上班,途中先到北市民族西路買早餐,機車停在店外人行道上停車格,買完早餐以步行方式牽機車下人行道,被劉警攔下告知:「在人行道上牽引機車視同行駛」,陳反問:「那要怎麼停人行道的停車格?」劉愣住未答,他就以上班快遲到為由騎車離開,幾天後收到「行駛人行道」、「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指揮」2張罰單,共被開罰1500元,怒提行政訴訟。

劉員開庭時說,他認為陳故意牽機車走人行道,藉此繞過前方停等紅燈的車陣,依警政署過去函示仍屬違規,加上陳某被攔查後逕自離去,才會開出紅單。劉員承認未全程目擊陳姓民眾行動,也無證據證明對方違規。

法官審理認為,劉員當下沒確認民眾機車引擎是否仍在發熱,事後也沒調取附近監視器,開單全靠主觀臆測,難以採信,警方開罰於法不合,應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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