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現場搞錯性別 警還漏了屍體
2016/08/29 06:00
情侶陳屍租處 警方搞烏龍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黃男與李女陳屍租屋處,遺書上有二人簽名,台南市警一分局員警處理時竟搞烏龍,不僅將李女屍體誤判成黃男,還遺漏掉黃男的屍體沒發現,導致屍體擱置現場長達10小時,離譜之舉引發外界撻伐。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吳書嫺認為,警方內部教育訓練顯然要再加強。
檢:警方內部訓練應加強
警方調查,64歲黃男與60歲李女疑是情侶,5年前黃男承租台南東區舊民宅與李女同居,兩人有糖尿病、高血壓,黃男還罹腦瘤,平常由黃男照顧李女,兩人鮮少與家人聯繫。鄰居多日沒見到兩人,住宅也沒開門,26日屋內傳出惡臭,鄰居察覺有異,當天上午8時通知房東報警。
南市警一分局員警進入,發現床上有具短髮遺體,因腫脹五官已無法辨識、身上還長蛆。房東向警方供稱,戶口只有黃男住在租屋處,警方因此認定死者是黃男,通知黃在屏東的家人前來認屍,家屬也認為應是黃男。
檢察官傍晚相驗,發現遺體是女性,要求警方重返現場搜查,這時已隔了10小時,警方才在浴室找到燒炭身亡的黃男,同時發現一張22日購買木炭的發票。
檢方從兩具屍體上蛆蟲大小、發票判斷,懷疑黃男先在浴室燒炭自殺,李女因缺乏照顧死在床上。
南市警:調查後會公布懲處
由於李女遺體(原被誤認為黃男)旁留著一張以日曆紙寫的遺書,寫著「生病很辛苦、我對不起大家」,並有黃男、李女簽名,現場警員竟沒警覺,而發生搞錯性別、遺漏屍體烏龍。對此警方澄清,因房東提供錯誤資訊,致警方沒在第一時間辨識出屍體性別,但處理過程確有疏失,相關訓練需再教育。
警方昨指出,已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相關人員處理經過,待報告出來會公布懲處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