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帳戶還附收據 農夫被詐1300萬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詐騙集團用「假檢察官」的老梗詐騙苗栗縣62歲的呂姓農夫,呂男不疑有他,前後9次共匯1300萬元,前8次都收到假收據,最後一次沒收到,他才報案,警雖逮6名車手,但呂男繼承祖產及辛苦賺來的1300萬元,早已蒸發。
警方調查,呂姓農夫在7月3日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自稱是健保署護士,指呂的身分證和健保卡被冒用,警方介入偵辦。不久,詐騙集團成員又冒充高雄市警局的「林警官」,指呂涉及「榮華洗錢案」,帳戶財產應交由「吳文正檢察官」監管,接二連三的電話加上詐騙集團搬出「偵查不公開」5個字,讓一生務農的呂男深感恐懼,不敢報警。
詐騙集團接續以監管帳戶為由,要求呂男匯錢,前後9次,前8次收到呂的匯款,還傳真偽造的「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矇騙。
直到7月底,呂男匯出150萬,卻沒收到收據,心裡七上八下,才決定向苗栗縣警局頭份分局報案。
呂被詐騙後很自責,因為和妻子一輩子務農賺的辛苦錢,以及繼承得來的部份高鐵工程補償金都被騙光。頭份警分局獲報後,結合刑事局中打、桃園市警局少年隊警力,查出桃園市20歲張姓男子涉有重嫌。
警方蒐證發現,張男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因覺得好賺,還呼朋引伴找來5名少年加入,張男當起「車手頭」,每次得手可以拿2%「工資」,其餘每個車手則分到1.5%。
警方查出,張男接到詐騙集團上游指示後,會選定2名車手,其中1人負責暗地監視,另1人負責跟被害人拿錢,拿到錢後並到超商傳真偽造監管收據。
車手隨後搭乘高鐵等交通工具,再轉搭2次計程車至交款地點,將現金交付給「車手頭」,車手頭再交付給身分不詳之上游。張嫌6人訊後都坦承犯案,警方目前先將張男等人依詐欺罪嫌送辦,並追查上游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