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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450萬和解金 台大宅王求判有期

2016/07/29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大宅王」張彥文前年當街砍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上訴二審中;民事部分,上月2日首度開庭,張男委由律師當庭拿出200萬想和解遭拒,張男委託律師昨天當庭改提450萬和解金,不包含林女父母已領取的118萬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被害人律師表示要請示家屬後才能回應。律師林俊峰認為,張男此舉應是賠錢表示歉意,想從無期改判有期,即使未假釋,仍有機會縮短刑期,且國內諸相關案件一旦和解,有機會改判15年到18年的有期徒刑,只要將刑期服滿,就可出獄重新做人,「比起至少服刑25年的無期,有期至少可知最長要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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