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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乳沒加最上面 男客「冰的」丟炸彈

店家指外帶刨冰煉乳加在上層會沾到蓋子,男客為此不滿與刨冰店老闆起爭執。(圖為模擬圖,記者鄭淑婷攝)

店家指外帶刨冰煉乳加在上層會沾到蓋子,男客為此不滿與刨冰店老闆起爭執。(圖為模擬圖,記者鄭淑婷攝)

2016/07/29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誇張,為了煉乳怎麼加的小事,冰店真的被人「冰的」(台語:不爽翻桌)!

33歲陳姓男子到桃園一冰店吃刨冰,要求業者將煉乳淋在刨冰最上層,冰店堅持煉乳有固定的加法,不願重做,陳男氣沖沖拿走冰,1個小時後竟持自製土製炸彈引爆尋仇,炸壞刨冰店天花板、燈管,桃園地檢署昨天偵結將他依殺人未遂、製造爆裂物罪嫌起訴。

老闆認為會沾到蓋子

對此,店家昨天低調不願多談,但也認為陳男只因「煉乳怎麼加」就丟炸彈,實在有些離譜,也說對方不是常客、沒有太多印象。

起訴書指出,6月11日晚上9點多,陳男前往桃園區一間黑糖刨冰店,點了一碗50元、可加5種料的刨冰。老闆加料後先刨了半碗的冰,將黑糖、煉乳加在中間層,再將冰刨滿後蓋上蓋子,陳男見狀,堅持煉乳得加在最上層,要求老闆重做,把煉乳加在最上層才好吃,雙方為此起爭執。

男客去而復返炸冰店

老闆解釋,外帶刨冰如果把煉乳加在最上層,部分煉乳會沾到蓋子上,所以才加在中間層。老闆也抱怨,要加最上層就得早點說,冰都做好了,已經來不及;但陳男聽不下解釋,還質疑老闆:「你跟我爭論的時間,就可以把煉乳重新加好了!」

因老闆不願重做,陳男帶著刨冰憤怒返回住處吃,但他不甘心煉乳沒有加在最上層,越吃越火大,居然拿出以水泥、紅土及火藥預作好的土製炸彈半成品裝上引線,開車前往刨冰店尋仇。由於當時店家已打烊,他見鐵門仍留有縫隙,將土製炸彈丟進店內引爆,造成店家天花板、燈管破裂,還好未造成人員受傷。

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陳男丟炸彈後驅車逃離,警方調閱監視影像循線逮人。陳男坦承犯案,但稱無傷人意思;但檢察官認為,案發時刨冰店仍有亮燈,陳男應知丟擲爆裂物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偵結依殺人未遂、製造爆裂物罪嫌將他起訴。

地上還留有引信。(記者鄭淑婷翻攝)

地上還留有引信。(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朝冰店丟擲土製炸彈,幸無人受傷。
(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朝冰店丟擲土製炸彈,幸無人受傷。 (記者鄭淑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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