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殺人判20年 痴情女不離棄 獄中結婚
2016/07/28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涉強盜案入獄的男子劉華淡,假釋出獄跟黃姓大哥在KTV當車伕謀生,因不滿黃男常對女友毛手毛腳,雙方爆發口角,劉男怒持霰彈長槍近距離槍殺黃男,落網後辯稱基於義憤想教訓黃,否認殺人意圖;但女友卻供稱,當時認為劉男有殺人意思,最高法院昨依殺人等罪判20年徒刑、併科罰金12萬元定讞。
劉華淡被羈押期間,女友對他不離不棄,和他在獄中登記結婚。判決指出,在押的劉男(31歲)犯下強盜案,前年1月獲假釋出獄,跟當時48歲的黃男在竹東鎮凱歌KTV任職,劉男主要工作是接送店內小姐。
去年6月11日凌晨4時許,劉男和黃男因代班載運小姐,支領報酬的糾紛起口角。劉男返家拿土造霰彈長槍,於清晨5時返回KTV,在距離3公尺處朝黃男腹部開槍,黃男送醫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