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色運將襲胸入獄 再判賠25萬

2016/06/30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在東區夜店門口載一名喝到泥醉的女子,載往松山區濱江街旁河濱公園猥褻,被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提起民事告訴。法院昨天判他須賠償25萬,全案仍可上訴,王嫌則因本案目前在服刑中。

王男猥褻過程中擔心形跡敗露,還將對方手機調成靜音,幸女子隨後驚醒,但已被摸胸得逞,刑事部分,王男被高院依強制猥褻判有期徒刑10月,目前在監中;民事部分,上週出庭他自認只能先賠現金10萬,其餘分期,每期5千元,總共只能賠償12萬5千元,與女子開出條件「最少30萬」相差很遠。法官見已無和解可能,遂當庭裁定判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