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鎮暴水柱,自己補」 消防車非補水用
2014/04/30 18: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警察局28日凌晨為了驅離佔領忠孝西路的千名群眾,出動2輛鎮暴水車,為了保持充足水量,還調來消防車補水。此舉引發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不滿,發函給北市消防局,認為消防工作不包含「支援鎮暴車水源」,要求消防局對造成的影響提出說明。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拿出《消防法》,指第一條就明定消防工作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與緊急救護」,認為支援鎮暴車水源根本不在法定消防工作內。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強調,台北市消防人力短缺,平均一個分隊待命的消防員低於10人,挪用消防車和消防人力支援和救災無關勤務,萬一發生重大火警會影響救災。
發函全文:
【函台北市消防局:消防員該不該支援鎮暴水源】
主 旨:有關4月28日 貴局派遣消防車至反核遊行現場支援鎮暴水車水源一事,敬請 貴局針對其適法性、執勤安全以及對救災之影響予以說明。
說 明:
一. 據4月28日現場照片,可見兩名消防員於忠孝西路上操作水箱車中繼水源予鎮暴水車(如附件)。
二. 查《消防法》第一條明定消防工作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與緊急救護」,支援鎮暴車水源並不在法定消防工作範圍之內,且依《水利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自來水若非為消防用途,須事業單位許可,否則不得他用。綜上,貴局派遣消防員支援鎮暴水車水源所依法源與許可證明為何,請釋疑。
三. 台北市消防人力短缺,平均一個分隊待命消防員低於十人。長時間挪用消防車與消防人力支援與救災無關之勤務,已有影響救災之虞。請 貴局說明若當天發生重大火警,相關搶救配套措施為何。
四. 警方驅離遊行民眾時,現場相當混亂。此種非法定消防勤務之派遣,並無考量因應額外風險而另外替消防員準備安全設備或協同其他單位配合。請 貴局提出改善執勤安全之具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