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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攤當簽賭站 辯稱「沒收錢」

警方查獲簽賭單,老闆娘辯稱「簽好玩」,沒有收錢。(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方查獲簽賭單,老闆娘辯稱「簽好玩」,沒有收錢。(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4/04/23 12:2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豐原警分局潭子分駐所員警昨天晚間持搜索票,於中市潭子區一家疑似經營六合彩簽賭站的小吃店搜索,查扣辦公桌櫃子內及二樓房間櫃子內共發現六合彩簽單24張,不料,薛姓老闆娘卻說,這是「給客人簽好玩」,她還宣稱沒有收錢。

不過,警方卻認為違反常理,賭客如果簽中,可以向薛婦領取彩金,豈有簽賭不收錢、寧願做賠錢生意的道理?今天依據賭博罪嫌法辦。

潭子所員警接獲線報,發現上述小吃店,每逢星期二、四、六,賭客以電話或親自到場簽賭,員警取得搜索票,昨天晚間喬裝成食客進入小吃店,女老闆薛婦忙著招呼客人吃食。

員警表明來意,薛婦當場愣住,一再表明絕無經營簽賭站,也不願配合員警搜索,但員警仍在一樓小吃部辦公桌櫃子內,以及二樓房間櫃子內共發現六合彩簽單24張。

薛婦只好坦承經營簽賭站,但她卻又稱沒有獲利,純粹給客人簽好玩的,上述24張簽單,通通都沒有收錢,她留下來的主因,是希望未來有機會,能夠向「顧客」收錢用的,員警認為她的說法矛盾且「兜不攏」,依賭博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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