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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纏訟19年!后豐大橋女教師墜橋命案 兩男更一審仍判無罪

    19年前的后豐大橋女教師懸案,原判決有罪的王淇政、洪世緯二度改判無罪。(記者張瑞楨攝)

    19年前的后豐大橋女教師懸案,原判決有罪的王淇政、洪世緯二度改判無罪。(記者張瑞楨攝)

    2021/12/30 12:0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后里區幼稚園陳姓女教師,2002年12月7日凌晨1時,與當時男友王淇政相約於台中后豐大橋談分手,陳女卻墜橋身亡,台中地檢署原本認為是輕生而不起訴,陳女家人卻喊冤,再加上有證人指證,當時聽到陳女呼救,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王淇政,以及陪同赴約的朋友洪世緯,2人於2009年分別判刑15年、12年6月,兩人母親卻向監察院喊冤,台中高分院今天更一審再度判決無罪。

    王淇政的姊姊說,19年的平冤之路,漫長又辛苦,希望檢方不要上訴,將此案劃上休止符,讓三方家庭回歸正常。

    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無罪理由主要有四,其一是兩名證人說詞反覆或矛盾,其二是陳女陳屍位於橋墩旁2.75公尺,如果是被王、洪兩人抬起拋下橋,依擺盪、慣力等力學原理,不會陳屍此處,其三是兩人犯後的舉止,並無殺人跡象,包括王淇政趕緊下橋找死者,抱住死者屍體激動得發抖,之後一直哭泣等,其四為兩人測謊都通過。

    王淇政與洪世緯異口同聲說,感謝各界的協助平反,他們始終坦蕩。王淇政的母親說,感謝各方一路支持幫忙,也要告訴已經過世的洪媽媽,「我們兩人的兒子,已經證明清白」,王淇政的姊姊王淑娟說,19年來的平冤之路,走得很艱難辛苦,感謝大家陪同與支持,他們始終相信,一定有一個真相,才能讓三方家庭回歸正常,他希望檢方不要再上訴,讓此案劃下休止符,讓三方家庭回歸正常。

    此案於案發後,檢方起訴王淇政與朋友洪世緯,指控王與陳姓女友,2002年12月7日凌晨1時許相約談判分手,洪世緯陪王到后豐大橋,王與陳女爭吵追逐與拉扯,王、洪兩人將陳姓女抬起丟到橋下,陳女墜橋死亡。

    此案判刑確定後,王、洪兩人的母親喊冤,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於2012年8月提出調查意見,認為此案有疑問,但最高法院卻於2009、2012年兩度駁回非常上訴,並前後11次駁回檢方與王、洪兩人提起的再審之訴,這段期間,洪世緯於2018年2月假釋出獄,同年月7日,最高法院裁定再審,王淇政停止執行而出獄。

    此案由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審理,2019年12月判決無罪,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於2020年5月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傳喚在台灣大學等任教的學者與力學專家,認定兩人如果將陳女抬起拋下,陳屍位置應該是在拋摔陳女的橋面下方,不會是在距離橋墩2.75公尺處,第二度判決兩人無罪。

    王淇政(圖中)由母親(左三)、姊姊(左二)陪同聆聽判決,洪世緯(圖右)的母親已過世。(記者張瑞楨攝)

    王淇政(圖中)由母親(左三)、姊姊(左二)陪同聆聽判決,洪世緯(圖右)的母親已過世。(記者張瑞楨攝)

    洪世緯與辯護律師王志忠相擁。(記者張瑞楨攝)

    洪世緯與辯護律師王志忠相擁。(記者張瑞楨攝)

    曾因冤獄而平反的「前輩」,向王淇政(圖中)、洪世緯(圖右)獻花。(記者張瑞楨攝)

    曾因冤獄而平反的「前輩」,向王淇政(圖中)、洪世緯(圖右)獻花。(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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