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遠距訊開庭要全程錄影 第三人不得任意出現
2021/09/01 14: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啟動法院實體與視訊開庭雙軌制,以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降低染疫風險,同時修正「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規定法官若採遠距視訊開庭,應全程錄影錄音,但出庭者未獲審判長允許,則不得逕自側錄。此外,視訊開庭時,第三人不得任意出現在應訊者的旁邊,以維護審判公平。
司法院表示,遠距審理(訊問)開庭必須透過科技設備進行法庭活動,而遠距端的設備是否全程運作無礙?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在遠距端的陳述是否未受干擾且全程參與?攸關人民已否受充分而有效公平審判的權利保障。
因此,為了日後能夠檢視遠距法庭活動有無問題,保障當事人權益,以杜爭議,司法院認為,實有利用科技設備就視訊過程全程錄影的必要,以強化法庭活動的公平、公正、公開,因而修法明定法院行遠距審理(訊問)開庭,應全程使用科技設備錄製視訊過程。
此外,修正案也規定,除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外,第三人未經審判長許可,不得出現於遠距端出庭者附近,以維程序公正及法庭秩序。如果有人未經審判長許可,逕以科技設備觀看視訊開庭,等同出席遠距端視訊位置,審判長可以命其消除錄影、錄音內容。
司法院另強調,「法院組織法」明定持有法庭錄音、錄影之人,不不得散布或公開播送,這邊所指的「公開播送」,亦包含網路直播技術,故民眾千萬不要一邊旁聽、一邊直播,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