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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頻傳 警署:推動專法補足性別暴力防治拼圖

警政署(記者邱俊福翻攝)

警政署(記者邱俊福翻攝)

2020/11/19 15:53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跟蹤、騷擾衍生的社會案件頻傳,為立專法各界意見多,今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針對「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舉行公聽會。警政署表示,推動「糾纏犯罪防治法」的立法,將糾纏行為犯罪化,設計警察預防危害機制及法院保護令制度,並配合網絡單位實施行為人的治療與輔導,期能有效防範糾纏行為,補足性別暴力防治最後一塊拼圖,現草案正於行政院審議。

警政署表示,糾纏行為是針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的侵擾,被害人為女性及行為人是男性的比例均約八成,性別分布差異明顯,屬於性別暴力,其成因與迷戀、追求(占有)未遂、權力及控制等要素相關,具有發生率高、危險性高、恐懼性高及傷害性高等特徵。

該行為若發生在不具親密關係的當事人之間,被害人無法獲得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雖然該行為是與性或性別有關,得適用性騷擾防治相關法令,現行法卻有除肢體碰觸外僅處以行政罰鍰、部分場域行政罰鍰僅及於機關或雇主等不足,另研究顯示,糾纏行為人多有不同程度的心理、人格障礙或思覺失調症等,單仰賴司法處罰手段,實難以治本。

警政署強調,結合我國法制及實務現況,將對於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的性騷擾視為糾纏犯罪,能將資源投入預防高風險及高惡害的案件發生,且採「先行政調查、後刑事偵查」的漸進規範,可以讓公權力在此類具高度主觀評價的案件中保有緩衝空間,不致引發國家控制網擴張的疑慮,最後透過網絡單位配合,構建完整的保護及治療、輔導體系,實現補足我國性別暴力防治最後一塊拼圖的初衷。

警政署指出,專法回應社會輿論訴求,以預防類似「世新女大生遭追求者砍殺」反覆、持續騷擾案件再發生,對於隨機殺人或擄人、家庭暴力、親密關係等各類型暴力、騷擾案件,並運用現行刑事、行政法令,結合部會力量,積極防治,以建構婦幼安全生活空間。

警政署說明,至於立委版本跟蹤、騷擾涵義過廣,各種騷擾損害法益不同,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行政不法、民事侵權,因危害程度不同,介入手段也不同,並涉及現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平三法等相關法令的優先順序適用問題,不可能全部納入一部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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