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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陪審制合併試行?司法院秘書長:複雜且有違平等原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提升司法公信—最符合國人期待之審判制度為何?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應何去何從?」公聽會。(記者謝君臨翻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提升司法公信—最符合國人期待之審判制度為何?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應何去何從?」公聽會。(記者謝君臨翻攝)

2020/04/23 15:2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司法院推動國民參與審判,採行日本裁判員制度的「參審制」,引發參審、陪審之爭;針對前大法官許玉秀質疑,為何不能參審、陪審合併試行,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提出兩點,一是當初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投票時,兩案併行票數最低;另一則是雙軌制會導致兩套制度非常複雜,也有違反平等原則疑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提升司法公信—最符合國人期待之審判制度為何?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應何去何從?」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立委與談。對於採行「參審制」的理由,林輝煌提出三點,包括符合司改國是會議結論、符合現行民意趨勢,及該制度較適於解決目前我國所面臨的問題。

林輝煌說,這些問題包含司法公信力的問題、促進判決結果的妥適性、於認定罪責時,沒有因無法一致決而造成評決不能(Hung Jury)致程序全部重啟的問題、判決會說明認定事實的理由,對於判決不服得以上訴,也符公平審判的要求、該制度與我國源自歐陸的刑事法體系融合度較高。

與會的前台南縣長、律師蘇煥智表示,為何參審、陪審不能並存?應讓兩個制度都去實踐,讓大家有比較的機會;前大法官許玉秀也提出質疑。

對此,林輝煌提出兩點解釋,一是依據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當初曾針對陪審、參審、同時併行5年,再檢討採用哪一種制度等四項提案,經表決,除了「同時併行」為5票,其餘均為7票,且全部提案均未過半數。

其次,林輝煌強調,雙軌制會導致兩套制度非常複雜,也有違平等原則疑慮;他舉例,一名被告涉犯殺人罪,採陪審制,8人認為他有罪,1人認為無罪,最後無法達成共識,這時已羈押14個月,只好把他放掉;另一名被告涉犯重傷罪,用參審制,但多數決認定有罪,判7年,「這樣的情況國民可以接受?」

許玉秀反駁,在目前的情況下,就算都是殺人罪起訴,也會有不同情形,這問題是出在不同制度,若真有這樣的情況,應在制度設計時要避免。國民法官候選人劉俊奇則說,秘書長講的理由他不能接受,連同性婚姻法案都可以過,為何還沒討論就胎死腹中?既然參審有這麼多的爭議,為何不能一起辦?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表示,他雖支持陪審,但願意放下成見,讓兩種制度都試試看,奧地利也是兩種制度都有,依他的經驗,一種制度施行下去至少30年,要用國家所有資源下去走,雙軌制對司法院較辛苦,但以長期來說,對國家可能是比較省的,也許試行3年後,就可以跑出一個比較好的。

不過,律師張永宏指出,今天一個參審制就已叫苦連天,還要再加一個陪審制,要考量司法體系是否能夠負荷;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元仕也認為,雙軌制社會成本太高,兩套制度在台灣施行,會變成多麼的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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