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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假稱未婚交往騙上床 被女方求償百萬

已婚陳男騙一名女子結婚還騙肉體,被求償100萬元;北院審結,判陳男應賠償30萬元。(示意圖)

已婚陳男騙一名女子結婚還騙肉體,被求償100萬元;北院審結,判陳男應賠償30萬元。(示意圖)

2020/04/15 15:0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陳男遭一名女子指控,在網路婚戀交友平台「SweetRing」自稱未婚與之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她事後才發現陳男早已結婚近30年,故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定陳男確實侵害該女貞操權,近日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女子主張,她2018年起透過平台認識陳男,陳男在個人資料欄填載未婚,並傳送身分證配偶欄空白的照片給她,以便取信,2人才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但事實上,陳男早在1991年娶妻,卻刻意隱瞞與之交往,甚至營造認真規劃結婚的假象,直到2019年3月10日才承認已婚。

陳男辯稱,雙方交往是出於真實感情交流,且該女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他並未侵害對方貞操權。

合議庭認為,陳男1991年已婚,直到2019年2月17日才離婚,期間都是有婦之夫,卻在標榜媒介婚友的平台不實填載單身未婚,堪認故意欺瞞使人誤信。

且依雙方對話紀錄可知,當女子提到:「你從一開始傳給我的身分證件配偶欄空白,都是騙我的」時,陳男回:「我要跟他(指元配)離婚」、「我是在想辦法簽離婚協議書」等語,足見陳男確實隱瞞已婚。

另雙方也會在通訊軟體上互稱「老公」、「老婆」,陳男並多次向該女表示要與之結婚、生小孩,還搬出「媽媽牌」提到:「媽媽說了…結婚前三、四個月,她會主動找妳吃飯」,可見雙方就婚後生活方式、住所、經濟、與對方家人相處等細節,皆多所商議。

此外,女子友人也證述,該女也很嚮往婚姻、很期待在40歲前找到摯愛,因此對陳男用情很深,她身為友人曾提醒熟女要注意陳男是否還單身,畢竟40多歲男子多半已婚,經該女後來直接以LINE問陳男是否已婚,陳男回貼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藉此證明自己單身。

合議庭故採信女子受騙主張,認定陳男已侵害對方貞操權,審酌雙方學經歷後,判陳男應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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