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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遇警方路檢點不停 車被開9槍還多吃一條官司

陳男轎車被警方開槍後停在路邊。(記者王冠仁翻攝)

陳男轎車被警方開槍後停在路邊。(記者王冠仁翻攝)

2019/12/08 18:19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41歲陳姓房仲日前深夜在台北市居酒屋喝酒,直到隔天凌晨2點多,他心存僥倖,竟然酒後駕車;他返家途中遇到警方路檢點,他心虛,企圖衝過路檢點逃避警方攔檢。員警情急之下,開9槍射擊自小客車輪胎,陳最後被警方喝令下車。他酒測值0.76毫克,不僅觸犯公共危險罪,還多上一條妨害公務官司。

警方調查,陳姓房仲日前深夜時刻與人在台北市六條通附近的居酒屋喝酒,直到隔天凌晨2點多散會;他聚會結束後,明知自己喝酒,還心存僥倖想開車回家。他行經新生北路一段與長安東路路口的警方路檢點時,他心虛,不理會員警指揮停車,還企圖加速衝過路檢點。

員警見車輛加速,且衝向其他員警值勤位置,為了保護同仁安全,員警隨即開槍射擊轎車輪胎。車輛最後停下,陳從駕駛座下車接受警方盤問。警方最後發現陳酒駕,將他帶回派出所。

儘管陳聲稱當時是因為看到有其他機車騎士被警方臨檢,他看到恍神,才不心沒看到前方有警方路檢點;陳還質疑,他事後發現轎車上有9個彈孔,質疑警方執法過當。

對此,一名基層派出所員警說,警方路檢點都有設置看板與警示燈,紅藍閃燈十分亮眼,除非閉著眼睛開車,「怎麼可能看不到?」轄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聖崴也說,當時陳的轎車朝員警方向衝過去,同仁身命受到危險,用槍時機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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