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離太陽花學運判國賠 台北市警局提上訴
針對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學生進入行政院遭驅離受傷提告國賠一案,台北地院日前判學生勝訴,台北市警局須賠償1百多萬元給多名學生。今天是此案上訴期限,台北市警局在期限截止前提出上訴;市警局指出,此案仍有許多爭議點及法理需要釐清,希望透過法庭論證,讓警察執法分際得以釐清「合法性」及「正當性」,讓警方執法的基準與判斷能與時俱進。(資料照)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針對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學生進入行政院遭驅離受傷提告國賠一案,台北地院日前判學生勝訴,台北市警局須賠償1百多萬元給多名學生。今天是此案上訴期限,台北市警局在期限截止前提出上訴;市警局指出,此案仍有許多爭議點及法理需要釐清,希望透過法庭論證,讓警察執法分際得以釐清「合法性」及「正當性」,讓警方執法的基準與判斷能與時俱進。
台北市警局說,對於「和平非暴力」的集會遊行,市警局向來以最大容忍態度,包容理性抗爭。但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學生在行政院違法集會,嚴重影響社會秩序,警方當時採取先勸離、再抬離的「漸進式驅離」,不僅方式正當,也是合乎法令的作法。
市警局認為,太陽花學運抗議事涉重大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法院審認「比例原則」時,就警察的「即時裁量權限」未予「適度」尊重與考量。
此外,驅離行動造成民眾及員警受傷的原因,具多樣可能性,經檢視本判決10件個案的證據,市警局認為無法僅以抗議學生有受傷,也無直接具體證據,就能認定是員警逾越比例原則所造成。
市警局說,為了釐清員警執法比例原則與過當的認定基準,希望經由提出上訴的機會,以進一步釐清責任分際。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後,市警局接獲許多市民及網友正、反面的意見,感謝市政府、警政署及各界對警察執法的支持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