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阿伯是狼!公園車震性侵同居女童 犒賞甜不辣...

A男涉嫌對女童性侵,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A男涉嫌對女童性侵,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2019/09/18 18:3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12歲女童,和A姓兄弟是同一層樓房客,A弟趁與女童獨處之際,強逼女童幫他口交,硬上女童,甚至把女童載到公園車震性侵,結束後帶女童去吃甜不辣才返家,直到鄰居發現女童行蹤有異追問,此案才曝光,新北地檢署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A弟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8月5日晚間,A弟趁只有他跟女童在家,在客廳內強吻女童,逼女童幫他口交,隔天見女童洗完澡,竟把女童叫進哥哥房間,要女童口交,再強脫女童衣褲性侵得逞;翌日見女童在客廳看電視,又不懷好意問女童:「要不要出去買東西?」開車將女童載至公園,在車上洩慾,結束後並帶女童去吃甜不辣,女童當晚回家後,被鄰居察覺有異,追問後才得知A弟竟是惡狼。

開庭時,A弟否認性侵,7日在車上是跟女童聊天,鄰居卻指稱,8月7日晚上7點多下班,看見女童弟弟,問「你姊姊呢?」女童弟回:「姊姊跟阿伯出去了!」直到晚上10點多,女童才回家,因當天是七夕情人節,他好奇問:「是不是交男友所以跑出去?」女童卻支支吾吾,他進一步追問女童才說被阿伯性侵。

檢方依據鄰居證詞及監視器畫面,認定A弟有載女童到公園,並在車上停留20分鐘,女童下體也有撕裂傷,因此不採信其辯詞,認定A男性侵女童3次,將他起訴。

至於女童另指,「…結束後阿伯帶我去吃甜不辣,吃完後他說要去停車,叫我走路回家,到家後,他拿100元給我叫我買冰沙,一杯冰沙25元,剩下75元我拿給阿伯,阿伯給我50元」,A男涉嫌違犯兒少性剝削條例引誘少年為有對價性交罪嫌,檢方認為此事在性侵結束後,性侵前並無以金錢引誘女童,此部分罪嫌不足不起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