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嘉縣議員王焜玄賄選 一審判刑4年

嘉義縣議員王焜玄涉賄選案,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刑4年,褫奪公權6年。(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嘉義縣議員王焜玄涉賄選案,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刑4年,褫奪公權6年。(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2019/09/11 10:57

〔記者王善嬿、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議員王焜玄被控去年參加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涉及透過樁腳賄選,被嘉義地檢署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認為王共同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處以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6年,扣案的賄款17萬8千元沒收,全案可上訴;王焜玄議員服務處江姓助理表示,一定會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焜玄指示許、江、林、洪、劉、蕭、蕭姓等7名樁腳,調查村內有投票權人數及交付賄款買票,承審法官認為,王焜玄等被告8人,無視選舉乃民主政治最重要表徵,須由選民選賢與能,認為賄選敗壞選風、抹滅實行民主政治真意,判處王焜玄4年刑期、褫奪公權6年,許、林、洪、劉姓樁腳判處1年到2年不等刑期,江姓及兩名蕭姓樁腳判刑2個月到1年7個月不等刑期,可緩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