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沒病患竟怪護士!無理求償被駁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林新醫院前薛姓耳鼻喉科醫師,2017年6月到任後半年就離職,竟向該醫院求償,說該醫院跟診人員偷看他看診關鍵技術、護士不讓他站起來查看聽力室雜音、刻意讓他病患人數下滑及名譽損失,總計求償79萬餘元,台中地院法官說,薛醫師未舉證如何被侵權?如何名譽受損?判決駁回。
薛姓醫師主張,他在2017年6月至同年12月底在林新醫院任職,遭該醫院門診跟診人員鄭、劉多次窺竊他如何治療病患,盜取看診關鍵技術,此部分求償20萬元。
同年10月底至11月初某日,他在耳鼻喉科門診室內聽到有異聲,欲起身查看,鄭姓護士衝向他,雙手壓他肩膀,幾度想起身,都被鄭女壓坐下。而他朝聽力室方向看,鄭女以雙手在他眼前搖擺,大喊「不要看」,對其構成強制及妨害自由行為,請求賠償20萬元。
再者同年7月起,他病患人數逐漸下滑,9月起鄭、劉固定跟診,將他的病患轉給其他醫生,導致他病患大幅減少,同年12月底鄭、劉調離後,病患人數明顯回升。估計他的門診收入減少6個月約1920人次,請求賠償19萬2000元。
而他病患大幅減少,讓他變成沒病患醫師,影響他名譽,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上述總計求償79萬2000元。
法官說,不是說得出來就能求償,醫師在門診看診,跟診人員在旁觀看,亦難認有何侵害原告技術。薛醫師並沒有再具體說明及舉證,請求賠償無理由。
指控鄭護士不讓他站起來、走去聽力室等妨害自由,鄭女完全否認,薛也沒拿出證據,他也說當天無旁人,實在無證據。請求無理由。
鄭女與劉女證述,從未告訴病患不要掛原告的診,也沒有擅自改病患的看診醫師,她們也沒這權力,且此部分並非侵權行為,為何以被侵權來求償?也無理由。
而醫師病患少,與醫生名譽間,有何直接關連?如何讓他名譽受損,薛醫師還是沒舉證,求償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