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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大兒子澡盆溺斃 年輕媽上網找解方害命伴屍2天

年輕媽獨自讓1歲大兒子在澡盆溺斃,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年輕媽獨自讓1歲大兒子在澡盆溺斃,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2019/08/21 15:5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20歲林姓媽媽被控讓僅1歲大的兒子獨自在浴盆泡澡,幼童不慎滑倒溺斃,林母卻未立刻打電話報案,還上網搜尋急救方法,伴屍2天才由友人報警,下午被高雄高分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0月,可上訴。

檢方,前年10月5日深夜,林女幫1歲6個月大的兒子洗澡時,將水注入高41公分的澡盆近滿水位,卻沒注意其子左小腿遭燙傷未癒合,還不會獨自站立,將他放入澡盆後便離開浴室去洗衣及處理家務。

7、8分鐘後再回浴室,驚見其子臉朝下全身浸入水中,她趕緊抱起來,未打電話報警,反而搜尋網頁、觀看YOUTUBE影片學習急救,觀察1小時後,把男童放床上,改去照顧次子,錯失黃金搶救時機,男童在隔天凌晨4點死亡,直到10月8日屍體長蛆,才由張姓女友人報警。

檢方偵結後,依遺棄致死罪,將林母提起公訴,但高雄地院認定是過失,改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法官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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