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蟲冒充醫師性侵「大哥」孫女 遭黑白兩道追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化名「沈良」的30多歲沈姓男蟲,涉假冒婦產科醫師騙未滿16歲的少女交歡,嘗到甜頭後態度丕變,氣得少女提分手,不料他竟拿少女裸照威脅,嗆要找黑道處理,卻不知惹到的竟是本土掛黑幫大老的孫女,面臨被黑白兩道追緝的命運,所幸他先被警方逮獲法辦,否則恐小命難保,台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聲押他獲准。
剛過18歲生日的少女上月在母親陪同下報案,她訴說3年前透過臉書結識自稱是婦產科醫師的沈男,不敵沈男甜言蜜語攻勢而展開交往,但沈男得到她後就改變態度,她怒提分手,竟被沈男恐嚇要散布她的裸照,還嗆她:「黑白兩道我都很熟!」
檢警獲報後擔心沈男若先落入黑幫家族之手,恐怕非死即殘,與黑幫展開「尋人大戰」,運氣不錯的沈男早一步被警方逮到,檢方複訊後考量他居無定所,以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將他聲押獲准;躲過「私刑正義」的沈男,如今則將面臨一連串的法律制裁。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分析沈男可能涉犯的種種刑責,被害少女若未滿16歲,沈男與之發生性關係,恐涉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未成年性交罪,最重可處7年以下徒刑。至於威脅要拿少女裸照及嗆要找黑道處理等行為,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
林俊峰提醒,成年人若要談戀愛以至發生性關係前,應先確認交往對象的年紀適當與否,若誘使未滿20歲之人逃家同居,恐涉犯刑法第240條和誘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徒刑。如是誘使未滿16歲之人離家同居,更觸犯刑法第241條略誘罪,最重可處10年以下徒刑。
林俊峰解釋,沈男如未得到少女同意而偷拍裸照,涉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徒刑;要是他將拍得的裸照散布在網路上或流出,也會觸犯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
另外,成年人切莫貪圖未滿16歲之人年幼可欺,縱使得到未滿16歲之人的同意,而自願與其發生猥褻行為,甚或性行為,仍是會觸犯法律,以免到時後悔莫及。
林俊峰表示,提醒戀人在交往過程發生性行為時,最好不要因為要見證愛情的忠貞,而同意拍攝裸照或是性愛畫面,以免將來若不幸分手時,對方理智線一時斷線而將裸照或性愛畫面放到網路上,恐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