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涉貪案 行賄建商認罪獲緩起訴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以「刪預算」為威脅,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及城鄉局施壓,助建商加速取得建照,換取入股的工程公司取得建商土方清運等工程利益,或直接向建商索賄,共涉收賄1717萬2700元,涉案7家建商與營造商負責人、經理、副經理等共8人獲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分別上繳國庫20萬元到80萬元不等。(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科名,以「刪預算」為威脅,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及城鄉局施壓,助建商加速取得建照,換取入股的工程公司取得建商土方清運等工程利益,或直接向建商索賄,共涉收賄1717萬2700元,新北地檢署11日起訴陳科名及業者蔡怡辰,而涉案7家建商與營造商負責人、經理、副經理等共8人,則獲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分別上繳國庫20萬元到80萬元不等。
起訴指出,蔡怡辰名下有土方清運工程及玄關門製造公司,知道不少建商會透過民代關切、催促,以提早取得建築執照、使用執照,減輕銀行貸款壓力,2012年間,蔡邀陳科名入股公司,希望藉此增加公司承攬建商下包工程機會,陳遂借妻名義投資入股15%,另還匿名入股20%,雙方協議,只要建商透過陳發包工程給蔡,土方清運工程陳每立方米可拿20元至50元,玄關門工程可拿工程總價的3%,做為陳的「勞務費」。
2013至2017年間,陳科名接受7家建商與營造商請託,向核發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的工務局、城鄉局施壓,要求加速核發,助建商取得建照後,陳再要求建商將土方清運等工程交由蔡男公司,連續壁泥漿清運工程則交由其舊識遺孀、好友等指定廠商承包,建商明知陳指定廠商承攬報價高於其他同業,仍允諾。陳以此迂迴變相方式,索取「服務費」獲利1277萬2700元;建商如拒絕讓陳承攬下包工程,陳則直接向建商索賄共440萬元。
庭訊時,涉案7家建商與營造商負責人、經理、副總經理共8人,坦承行賄,涉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檢方認為其等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且事後深表悔悟,因此均予以緩起訴處分,8人得分別上繳國庫20萬元到80萬元不等,而負責建商連續壁泥漿清運等工程的陳科名舊識遺孀、友人則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