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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男臉書假名騙少女穿薄紗 還想五千買初夜

身障男臉書假名騙少女穿薄紗,還想五千買初夜,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身障男臉書假名騙少女穿薄紗,還想五千買初夜,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2019/07/15 20:4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台北陳姓身障男子在臉書以化名認識2名16歲少女,引誘她們穿上他寄去的薄紗內衣褲,再自拍賺錢,陳男甚至發文要以5千元代價買少女初夜,遭家人發現報警逮狼。事後陳男賠償其中一少女10萬元,另女拒絕和解,新竹地院依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未遂罪判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身障的陳男在臉書以化名認識16歲的李姓少女,傳送「1千元換你裸照或清涼照」,並寄水手薄紗服要她穿上自拍私密照及薄紗清涼照後回傳,就會支付1千元代價。

事後他以同樣手法對王姓少女「如果對情趣角色扮演有興趣回我,有2千起跳可賺」,誘騙少女自拍身穿性感丁字褲的清涼照回傳。由於王姓少女配合度高,長相甜美,陳男竟寫「如果約炮另外給妳錢」、「妳幫我口交還是按摩全身話都2000起跳,加零用錢3000,最少都5000元喔」,但王女均不回應。事後王女母親發現報警逮人。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是身心障礙者,較無自信,才用網路交友結識異性,已賠償王女家人10萬元,另李女家人拒絕和解,法官依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以及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未遂罪,判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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